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晓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7
(2021年3月16日信丰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通过:免去李晓毅同志的信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曾君红同志的信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肖照秀同志的信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程维华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信丰县人民法院大塘埠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张荣华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大塘埠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信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小华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正平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付晓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大阿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王占富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铁石口人民法庭副庭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