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江东山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7月30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信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江东山同志辞去信丰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信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信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