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曾伟平同志代理信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的决定
(2025年3月27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6号
信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曾伟平同志代理信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