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第13号
信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决定:接受何国强同志辞去信丰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信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信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