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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3号

  发布时间:2024-11-14

信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3

信丰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14决定:接受何国强同志辞去信丰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信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信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