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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3号

  发布时间:2018-02-10
  2018年2月6日,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周凌、黄会健、王长生同志为信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杨玉珍、肖斌、俞斐、吴刚、米东峰同志为信丰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信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