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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2号

  发布时间:2018-02-09
  2018年2月6日,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陈剑同志为信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免去郭承赣同志的信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陈凌云同志为信丰县商务局局长;

  免去李三星同志的信丰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李峰同志为信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邱晓轩同志为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其信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其明同志的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肖德忠同志为信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免去吕干生同志的信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任命邓东泓同志为信丰县林业局局长;

  免去赖兰田同志的信丰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任命施金山同志为信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丰县版权局)局长;

  免去肖生祥同志的信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丰县版权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信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