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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1号

  发布时间:2018-02-09
  2018年2月6日,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免去杨建中同志的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李芹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吕霖同志的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信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