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0号
发布时间:2018-01-31
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2月3日至6日在信丰县城召开,会期三天半。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长黄蕙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信丰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信丰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信丰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信丰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信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邹长东关于信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莫然关于信丰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小荣关于信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补选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信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通过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信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