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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号

  发布时间:2017-01-28
  2017年1月25日,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对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教育局等五个县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

  特此公告。

  信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