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
发布时间:2017-01-28
2017年1月25日,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李赣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
敖福林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若龙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林星仁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局二庭庭长;
钱园春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赖忠媚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张荣华、郭洪椿、陈小华、付晓、龚嘉奎、袁晴、梁小玲、王占富、张嘉、黄晖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特此公告。
李赣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
敖福林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若龙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林星仁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局二庭庭长;
钱园春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赖忠媚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张荣华、郭洪椿、陈小华、付晓、龚嘉奎、袁晴、梁小玲、王占富、张嘉、黄晖同志为信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特此公告。
信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