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号
发布时间:2016-10-31
2016年10月28日,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夏志文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卿珊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刘礼东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殷文平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王良兰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谢家春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杨建中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芹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赖喜明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肖春明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黄小湖同志的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任命夏志文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卿珊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刘礼东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殷文平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王良兰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谢家春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杨建中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芹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赖喜明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肖春明同志为信丰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黄小湖同志的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信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