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2-10
2021年2月1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县政中心A栋五楼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邹长东,副主任曾勇、曾志忠、康诗平、殷志敏、宋裕华和委员共27人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赖根生,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长生,县法院院长莫然,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小荣等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邹长东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20年度先进县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县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关于表彰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优质建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变动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信丰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送审稿);初步审议了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县“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送审稿),计划、财政、2020年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和法院工作、检察院工作等报告(送审稿);审议通过了《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设立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设立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决定提请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各项材料。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邹长东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20年度先进县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县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关于表彰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优质建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变动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信丰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送审稿);初步审议了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县“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送审稿),计划、财政、2020年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和法院工作、检察院工作等报告(送审稿);审议通过了《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设立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设立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决定提请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各项材料。




